斡旋受贿罪,也称间接受贿罪,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件,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,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,索取请托人财物或

斡旋受贿罪,也称间接受贿罪,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,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,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,索取请托人财物或

题目

斡旋受贿罪,也称间接受贿罪,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,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,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,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。 根据上述定义,下列存在斡旋受贿罪的是(    )。
A:民办学校校长张某收受了某学生家长的红包,委托本校老师伪造该生的成绩单
B:李董事长送了审计司司长太太一部轿车,成功使得自己的企业逃过审计审查
C:海关负责海外货品清关的小赵,时常收到海代购商的礼物,并帮他们逃税
D:警察孙某请交管局的老同事帮小李删除违章记录,并向小李索要一笔好处费

参考答案

定义强调:“国家工作人员”;“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”“谋取不正当利益”。 A项中,“民办学校校长”不是国家工作人员,不符合定义; B项中,“审计司司长太太”不是其他国家工作人员,不符合定义; C项中,小赵是利用自己的职权而不是利用他人的职务便利,不符合定义; D项中,完全符合定义要求,符合定义。
故本题答案为D选项。